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2号丨关于进口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检疫要求的公告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(以下称中方)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粮食安全与研究部(以下称巴方)有关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。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(以下称中方)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粮食安全与研究部(以下称巴方)有关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。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(以下称中方)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粮食安全与研究部(以下称巴方)有关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。